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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行車紀錄器也可以拍到好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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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key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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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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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25
引用:
作者
海豹
靜宜大學法律系主任郭冠甫表示,雖然這段畫面是在公共場所的街景拍攝的,但已影響當事人的隱私權,已構成妨礙祕密的刑責,當事人也可依民法求償。
問題是...
沒有"當事人"敢出來承認那是自己吧
我也覺得當事人.應該不會跳出來承認
因為跳出來承認的話.反而會對自己造成更大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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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5, 09:27 PM #
89
jikey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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