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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cAR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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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4,081
引用:
作者浮出水面
看來有人開始情緒化了,又是「毒藥」又是「屁事」的
一句「將心比心」就能帶出一個人的情緒,看來你的脾氣遠比樓主糟糕啊
聽不進去拉倒,今天你不給人面子,明天別人也不會給你面子

將心比心不合適用來「理論」
「理」有它絕對的標準
而分享一個技術性的文章, 理的權重是很高的


就好像司法的標準, 法,理 絕對大於情,
不可能錯誤因為情有可原, 法官就應該將心比心, 不追究任何人的責任

你無視了所有傳播錯誤的「行為」
單就以「問題出在使用者無法挑出問題」而轉移責任

您真的覺得這樣好嗎



另外毒藥只是誇飾譬喻 , 您能把它視為情緒化
那一堆使用此修辭法的文章都可以拿去燒掉了
舊 2010-10-25, 04:59 PM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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