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咕咕鳥
警方指吳某已年滿14歲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必須接受法律制裁。
嗯...中國的刑法..這一點挺讓人欣賞的....
避免了未成年故意犯重罪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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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刑法滿14歲也是有刑事責任的.
刑法-第18條
引用:
第 18 條 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罰。
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
滿八十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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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未滿18歲"得減輕其刑",
但"得"並不等於"必須", 因此要不要減輕, 就看法官的裁量了.
不過刑法第63條有明文規定未滿18歲不得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所以未滿18歲殺人放火壞事做盡也不會判死刑或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