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誹謗罪 僅僅是陪個2000塊嗎=_=
瀏覽單個文章
MR.LAB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0
引用:
作者
LALALOVE
中華民國的司法機關是你家開的喔
還100%會勝利勒
那我先告一次 學習看看過程如何 因為以前都到警察那裡就被打槍了
他說:這樣要告人沒有什麼證明 會被反咬 所以頂多到警察那裡筆錄一下就回來了
以前是因為只有帳號在那裡嘴砲 如果有照片或是指名 這樣成功機會比較大一點
雖然不是我家開的 但至少也不是艇這些衛道白木的 ˇ ˇ
2010-10-22, 01:39 PM #
41
MR.LABA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MR.LABA
查詢MR.LABA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MR.LABA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