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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LA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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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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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ALALOVE
中華民國的司法機關是你家開的喔
還100%會勝利勒


那我先告一次 學習看看過程如何 因為以前都到警察那裡就被打槍了

他說:這樣要告人沒有什麼證明 會被反咬 所以頂多到警察那裡筆錄一下就回來了

以前是因為只有帳號在那裡嘴砲 如果有照片或是指名 這樣成功機會比較大一點

雖然不是我家開的 但至少也不是艇這些衛道白木的 ˇ ˇ
     
      
舊 2010-10-22, 01:39 PM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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