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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LA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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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LABA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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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ichaelLee
那你不用寫申請書?我不敢講訴狀書這麼了不起的字眼啦

但是要準備甚麼文件?怎麼跟法官應對?到法院怎麼出庭?你會不會看號碼找民事廳?

說一下吧

這也不是甚麼了不起的事情,不難是不難,但是很麻煩

不用講的好像我做過很了不起的樣子

講的好像告人就像去銀行領錢一樣簡單哩




告誹謗 好像不是直接上法院的吼 ˇ ˇ

去報案 警察寫就好了阿

那個警察局送的好像是要經過什麼官的=_= 所以總之 你根本自己就不懂裝董

上次我又疏忽了 那麼好的機會....

往後有人再亂貼照片後面加文字亂誹謗 其實根本不用通知 直接告不知道可不可以
舊 2010-10-22, 12:13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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