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誹謗罪 僅僅是陪個2000塊嗎=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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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LAB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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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ys070
你一直開新帳號在那邊玩
要告成也不容易
而且到時要出庭
身份就會被人知道
可能在pcdvd會被公開
帳號根本不用 你根本就連提告都沒有過 ˇ ˇ
要指名 真實姓名最好 OR 照片
指名+文字 OR 照片+文字 (這樣需要什麼帳號 ˇ ˇ )
然後告的人 把網頁另存新檔 順便列印 當證據
然後去提告就好了 ˇ ˇ
2010-10-22, 12:01 PM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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