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好商周第1189期有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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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businessweekly.com.tw/we...le.php?id=41130
經濟學之父亞當斯密(Adam Smith)對此早洞若觀火,他說:「從過去到未來,世上絕不可能有完全公平的彩券,也就是所有賭贏的獎金等於所有賭輸的錢,因為純粹公平的彩券不能讓經營者賺錢。」
換句話說,因為經營者會抽走彩券買家一部分的錢當利潤,所以它發出來的獎金絕不會高於所有彩券買家的錢。在這種情況下,「每一張彩券的真實價值,原本就比購買者付的價格還要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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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券贏家的獎金必會少於所有彩券買家的下注金,這種賭局稱為「負和遊戲」(negative-sum game),這和「零和遊戲」(zero-sum game)——就是下注總金額等於獎金總額,也就是所謂「公平遊戲」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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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結論是買彩券只有娛樂價值,可以小賭怡情,但不要把買彩券當投資
當然每個人的看法都不同,但可以參考參考,
我是偶爾買一下作作公益,一年不會超過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