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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seshu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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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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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尤典汴太
酒駕累犯不再罰錢 2男子被法官判刑7月 (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1900639,00.html)
* 010-10-19 * 新聞速報 * 【中廣新聞/彭清仁】

不要以為酒後駕車就是罰錢了事!新竹縣兩名有多次酒駕前科的男子,因為屢勸不聽,法官認為這兩名男子不知警愓,罰錢也難收悔改之效,將兩人依公共危險罪名,分別判刑七個月,不得易科罰金。

星期一傍晚,新竹地檢署法警室的黑板上,一整面寫滿****保被告的名字,案由全都是公共危險,可見民眾酒後駕車的情形仍然相當嚴重。

新竹地院最近接連審理兩起公共危險案件,其中一名卅六歲的李姓男子,共有五次的酒駕前科,第六次又再度被警方查獲,而且酒測值達到零點九八毫克,法官認為被告前兩次都是判處六個月徒刑,都得易科罰金,不過顯然罰錢已難收嚇阻之效,這次法官決定不再姑息,判處被告李姓男子七個...


七個月會痛嗎

舊 2010-10-19, 01:46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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