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事情都是蠻主觀的.....
說一個親友2年前的實例給大家參考看看......
某親友(接下來用A代替)住在北市某商業區公寓,屬於商三地段,並且屬於三角窗店面,但是並不是營業用,而是自住.....
其地點有專蓋豪宅型的建商(接下來用B代替)介入辦理都更,因為算是老舊社區也算是政府早已列入都市更新專案,並且也在該區域整合約10年左右
但是A不滿意B所分回%數與租金補償還有停車位的分配,所以一直合約沒簽成
後來鄙人家裡祖厝已經完成都更所有階段,並進入實質建築階段
A就向我求救,因為他聽其他親友說,我合約內容簽的蠻漂亮的
鄙人就只好花了一星期的時間,只要有空就研究B所劃定區域及一些相關資料來幫忙
並花了不少時間詢問A所住同一棟與隔壁棟還有後面一整排住戶有多人已完成簽約
在約略一個月後,B約了A與我在A家中談合約內容
結果B方來了,總經理與副總經理還有開發部經理
當下我覺得有機可趁,可以盡量開出條件
後來談判結果是B答應我為A所提出的一些條件,條件大約是分回75%"而且在原地點"(事後是聽B說會答應所分配全部在1樓店面是因為左棟與後棟鄰居選擇換最高樓層)ˋ租金補償加倍ˋ車位由2個變成4個......等等
後來B與A約在一星期後在B的公司簽約
結果簽約前A不知道聽誰耳語,突然不滿意條件與內容,想把內容提高到90%與組金補償再多1倍,並希望我陪他一起在簽約當天提出
當下鄙人覺得這樣反而太超過,並提醒A要太貪心反而啥都得不到,不過當下A並聽不進去,所以當下拒絕陪A去
而事後結果B方絕不答應,並從此不再找A談條件了轉向其他後棟住戶談條件
後來在其地點整個劃定都進入都市更新的第一階段時,A才再跟我求救
我也只好硬著頭皮打給B方協調看看
後來B方給的回覆是因為當初會答應我開的條件是因為有其他建商想介入
但是因為他們只差臨門一腳可以送件,剛好A所在點又蠻重要的,所以願意退讓以求事成
後來A太超過了,所以他們打算一切依照都更原則來走.....
而這件事情最後內容只剩下60%ˋ租金補償比照最初開價的8成左右ˋ1.8個車位(不足差額自己要補或是反賣給建商)......囧rz
假如以土地持份來算14.96X15%X560%X1.6等於約略少分了20坪
以目前該建商其它建案目前開價在140萬以上
就算是老舊社區也有100萬以上實力再加上車位2.2個與租金補償ˋ拆遷補償等等...整體約略少分了37XX萬~4XXX萬左右
所以啊!人別太貪心的好!!貪的剛好就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