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很多人真的越來越誇張了...
廁所是該店家的「私人營業場所」,廁所需要「清潔與維護成本」」而店家登記&本質本來就是「營利事業單位」... 若針對沒消費的客人不給使用廁所的話 -- 本就「合情合理&合法」
http://bryandong.pixnet.net/album/photo/119455672
上面這家雜貨店,是小弟之前去LAX,中途開車去LA時經過的...
店家內也有廁所,但也是明確標示:有消費的客人方可使用!相信這種情況有待過歐美的都很明白...
簡單說,店家若願意無償給人使用廁所... 那是一種恩惠(還沒想到更好的詞),若不給使用也只是合理而已。
以前老一輩的,遇到這種要介廁所的情況,都會很謙卑/禮貌地跟店家商請,再很感激地說聲道謝!
若店家屬於雜貨店那種商品價值不太貴,或是小攤子的,也多半會禮貌性買個小東西讓店家賺一下... 這就是台灣人的人情味!懂得替他人著想!
現在這個案例... 只讓人感覺到澳客的嘴臉與民風的淪喪,搞得好像消費者要求啥都是應該的?! 真是夠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