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1名大四張姓男學生,昨晚為幫女友慶生,先行入住市區一間豪美旅館房間,買了100個小蠟燭,點火後放在床上擺成英文「HAPPY BIRTHDAY」,隨後騎車離開去接女友,不料蠟燭火燄延燒床鋪引發火警,約50名住客倉皇逃出,警消趕到搶救,20分鐘後,張男偕女友回到旅館樓下驚覺自己肇禍,當場傻眼。張姓學生表示,單純要慶生,想不到會起火,真的對不起老闆和房客。女友也說「怎麼回事了!」,老闆初估損失100萬元,將向張求償。警方將以違反公共危險將張函送。http://tw.nextmedia.com/rnews/article/ArtID/85949/IssueID/2010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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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過頭就是這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