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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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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凡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783
Post 嗯...

從酒店方面推算到這個的話..

能看的, 願意做的...

一個月沒50k不用做了. 作也作心酸"虧本"的.

引用:
作者henryyeh0731
除罪化之後可以政府立案、合法經營...
那這樣適用大專實習22K方案嗎
舊 2010-10-15, 08:45 PM #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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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凡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