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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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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29
引用:
作者sutl
不是社會觀感問題,而是不罰**客的公平性問題。

既然法律無法修到處罰**客(法不責眾),基於公平性原則,也就不能處罰娼妓。

至於****易除罪化後,會不會有合法性產業?我覺得還不會。

因為刑法第231條媒介****罪還在,所以性產業會被這一條處罰。

我覺得這樣比較好,娼妓合法,皮條客違法,這樣對娼妓的保障比較高。

你這觀點不錯,長見識
舊 2010-10-14, 07:33 PM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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