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keting為了他的飯碗寫這樣,我沒有意見阿。
反正他寫他的,我罵我的,我和他們公司的marketing的人又沒有任何關係。
我有意見的是一家"公司"允許這樣寫,那他對他文宣的態度,是不是可以類推到他做產品的態度?
只講自己好的方面,壞的忽略。這種就算了。
挑錯的對手打,或是對照環境不一樣,這已經有些下流了。
但是現在跑出一個我認為根本就是錯的東西。
我是很想笑一笑,罵一罵就好。
但是有人說不好笑,那我只好把笑點找出來和他解釋。
我知道是吃力不討好啦。

反正6-12(?)個月,一些產品就會被拋掉阿,也不過是兩倍時間,所以產品可能也考究不了細節。
兩倍有差很多嗎?我想以那個兩倍效能的測量方法,應該不會太在意兩倍時間這點小出入。
反正沒有除法的東西,人家也能算出百分比,數學比我強太多了。
其實我還學到不少,一直覺的不對,可是講不出來哪裡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