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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茂黑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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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10
您的住址: 馬口鐵罐
文章: 58
引用:
作者supstring
這不就擺明「只要有錢, 酒隨你灌, 車隨你開, 人隨你撞...」
酒駕不該算是無差別殺人嗎?! 還是無差別殺人在台灣不算是殺人?!


你從我的發言能引申出這種結論也真是不簡單
人才!!!!
舊 2010-10-13, 08:29 PM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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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茂黑瓜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