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
作者滄桑悠無愁
酒駕肇事會判很重嗎, 換張駕照就再上路了.. 
|
酒駕是用
刑法 第 185-3 條
引用:
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
而駕駛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
肇逃則是用
刑法 第 185-4 條
引用: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
刑。
|
看法官量刑時能不能全都用最重的刑責, 至少多關個幾年....
而且他有吸毒前科, 看看能不能驗出毒品反應, 再加條吸毒罪,
然後因為累犯可以再加重刑責, 而且也不利他將來申請假釋.
另外, 依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35 條
酒駕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 吊銷駕照, 終生不得再考.....
所以, 就算服完刑出獄後, 也只能改用身分證開車,
抓到就是無照紅單一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