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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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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沒事, 真的大條的事情要做數位鑑識, 電腦已經第一時間被查封去做蒐證了.
大概就是有人報案, 警方只好做該做的, 這些網路糾紛九成可能都是不了了之.
電腦與網路都檢查一下該做的安全防護與是否有異常的活動. 如果被當跳板, 自帶SMTP就可以
直接發信, 不一定要靠其他的mail server, 除了有效率,沒有其他伺服器的紀錄也更容易匿蹤.
若有分享器或防火牆, 可封鎖往外的SMTP服務,只開放你信任的郵件伺服器(ex:學校/公司)
才可寄信過去, 或許也能減少這類的困擾.
據統計台灣區就有數十萬台疑是僵屍電腦, 若中獎也不會太意外, 使用者要有良好的網路安全
意識與使用習慣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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