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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x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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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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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quick02
因為每個人都希望讓同事先重見天日,自己願意墊底

可能我有點唯惡論了,我看到這新聞的第一個想法是:
依照正常人性來推論,一定是爭先恐後的搶先逃命。
所以有可能是待愈久的人可以得到的賠償金愈多,所以
每個人都很好心的要讓對方先出去。
舊 2010-10-12, 04:20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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