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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9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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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10
文章: 12
這種問題應該就和男女結婚後為什麼是太太要拜先生家的公媽,而不是男方要拜女方家的公媽一樣,就祇是一種傳統而已,傳統就是不必問理由,照著做就對了。這種傳統又不像說財產只能分男不能分女,要動用到法律來改變;也不像作家事一樣,只要家裡的人說好怎麼分配就好。一般說來大家碰到結婚親友是男是女的機率應該相差不大,所以也不會有什麼特別感覺吃虧的地方。要折衷的話頂多就是碰到女方親友結婚可以收餅的話,多包個幾百塊吧。
舊 2010-10-11, 10:03 A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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