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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_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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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10
文章: 11
引用:
作者saku-lin
他女友堅持登記她名下就要人家分手好像也不太對
這個問題基本上無解啦
拿簡章是比較一勞永逸的方法
...

拿簡章真的是個辦法
兩個朋友結婚前遇到這問題

甲說這對他太不公平,如果這樣就不結婚,至少要共同持有
乙乖乖答應

結果甲女友自知條件不佳,除了甲也沒得好挑,讓步結婚了,婚後過得還不錯
乙婚後過著水深火熱的生活,什麼都要聽老婆,不然她鬧起來沒完沒了

乙會變成這樣,自己也有責任,他的態度就是讓人覺得很好欺負;而甲的老婆則知道,沒有適當的尊重是不行地
 
舊 2010-10-08, 12:27 P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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