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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alhope2010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0
文章: 401
引用:
作者DarknessRon
您的發言讓我想到了某位老師的一句話。

『沒有哪個法條制訂的理由是不好的,
就算訂個規定每位國民每天必需不間斷運動十八小時的荒謬法條,
理由也能說是為了增進國民身體健康,你能說他的理由不好嗎

小弟沒有挑戰您的意思,僅是突然想到而已。


基本上,那些人孔蓋如果可以有一定的數量消失於[路面],這對於路面柏油的持久是有一定的幫助,至於大家覺得還需要改進的地方真可以透過民意代表去反應。

說真的以台北市的政治環境來看,台北市不進步真的很難,反對黨的議員那樣的努力,除了有幾個畫虎不成反類犬的,真的住在台北�**棓雂ˋ龤C

可惜自己住在河的那一端,也只能聞香聞香罷了。

至於~~法條好或不好,哀~~~通常大家的選擇不多,蘋果很多但是都是爛的,只能挑個比較不爛的將就將就
舊 2010-10-08, 01:43 A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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