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窮學生
雪山隧道限速80km沒錯,不過90km才算違規取締(請大家別再龜速行駛)
每1400公尺的避車彎剛好可容納一台大客車跟一台拖吊車有剩(因為我看過)
不過這位出事的堂哥居然往回走是想走完全長12.94公里的雪山隧道嗎?
還有這位堂哥可能是想要攔巴士上車才被撞死
忘了公車只停公車站牌
|
大多數國道用路人都「習慣」認為,高速公路的行車速限有「10公里寬限值」,也就是說,速限規定100公里,但可以開到110公里之內,還不算超速,不會被告發罰款。
針對這種現象,高速公路局在雪隧將提高速限前夕表示,雪山隧道設計時的行車安全速限最高為90公里,速限為70公里的剛通車時期,國道警察執法非常嚴格,「超過1公里都不行」,按照規定,並沒有所謂的「行車速限寬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