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weihd 這個帳號
我之前提的三個問題
到現在還是沒回答
我再提出第4與第5個問題(也是跟企業最基本的專業與道德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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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
看到linweihd之前問到 "把資源回收筒理的東西清理掉,真的就刪掉了嗎?"
網址如下
http://www.pcdvd.com.tw/showthread....27&page=1&pp=10
請問貴公司的資料救援專業程度有多少?????
是像您所發問的問題一樣嗎?????
我可以回答你之前這個問題(小弟在國中時剛好就約略有涉獵到)
基本上資料還是存在於硬碟上的 若真的全部刪除了 貴公司要如何救援資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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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
看到你連姓名都打出來了(不管個人資料是錯與對)
我真的為去貴公司救援的客戶隱私感到憂心
貴公司是否可以將客戶的資料或救援內容隨意的公佈?????
是隨著貴公司喜好 選擇公佈與不公佈??????
保護客戶的隱私這不是最基本的企業道德嗎
那我這邊有貴公司的當時官司關係人相關資料
我是不是可以公佈呢?????
但我並沒有這樣做
因為我還有基本的道德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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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你說到的1~4點
這就是因為公司與消費者之間對於資料救出定義的"模糊點"
這要靠你回答我之前Q1~Q3的問題(如最下方所示)
這問題才有的解
你說的金額不過3萬多(正確金額是含稅4萬1000多元吧)
在你來看是小金額 對我來說是大金額
既然你說是小金額
為何還用許多的法律手段(如:存證信函 支付命令 民事訴訟)來索取呢?????
我說的哪部分不是實話(請明白指出來)
今天是不是我刻意賴帳(請大家翻閱之前文章內容 網友們自有公評)
我也不加以討論
反正"在法律上"已經和解
今天重點是在於
今天我這個案子並不是個案
根據以下系統查詢(司法院資料)
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
http://jirs.judicial.gov.tw/Index.htm
點選判決書查詢 or 簡易案件查詢
選擇 台北地方法院 or 台北簡易庭
選擇 民事
輸入"關鍵字"
就發現不只我一個救援資料糾紛(從2006年開始)
我查到就8個案例
這是檯面上的 那檯面下的還有多少呢??
還是剛好這些全部案例都是刻意不付錢?????
有很多案例都是公司行號
公司行號應該不致於都這麼無聊刻意不付錢吧
既然容易引起糾紛("資料救出"的認定)
為何不說清楚 講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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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舉例
當消費者認為他硬碟裡資料有5000個檔案
而救援公司只救援出100個檔案
契約書上寫明救援出全部檔案便需要付費
但消費者認為救出"5000個檔案" 算全部救出
救援公司認為救援出"100個檔案" 算全部救出
契約書上寫明救援出全部檔案便需要付費
至於"全部檔案"的認定
是公司還是消費者??
Q2:
雙方若對"全部檔案"的認定沒有共識
公司是否會循法律途徑解決(如 存證信函 支付命令 民事訴訟 等等 法律途徑)??
Q3:
若消費者願意依照消費者認定的救援資料比例付費
是否會同意折價付費 還是一定要付全額
若公司不同意折價付費
是否會循法律途徑解決(如 存證信函 支付命令 民事訴訟 等等 法律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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