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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bu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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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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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搶派很多網友想法稍微籠統了點(若有得罪勿怪)

所謂"搶"的定義是什麼?
當你認識一個有男朋友的女孩子,你知道他有男朋友,但是你們的生活彼此有交集(同學同事之類)
因為這些交集而自然而然的彼此熟悉,進而互相了解,甚至"自然而然"產生好感
請問這些過程算不算"搶"
發現蠻多網友把"搶"這個字定義在事件開頭就下定主意要破壞他人關係

認識了一個好女孩,先去了解他,到熟悉個性,這些都是很順其自然的事情,並沒有所謂搶不搶
當你對她的了解足夠了,再去決定你是不是該對她展開追求
所謂的"了解足夠",包含了她男朋友對她好不好,感情穩定與否,是否能給她幸福
假設她目前的這段感情並不美好,在你們已經互相了解足夠的情況下,這個人人喊打的"搶"的動作也未必是壞事
當然如果發現她的感情生活很美滿,就別去做從中破壞的舉動

我的結論是:許多網友不要把"搶"這個字一開始就定義在"一味的破壞他人感情的行為"
這個行為也可以是很風度的,死會的女生不代表不能交異性朋友

"追"這個動作,建立在彼此互相了解之上
在你不夠了解她之前,請不要盲目的追求
沒有人說"搶"這個字一定要是在剛剛認識一個女孩子的時候
如果你知道她目前的感情很不ok,又對自己有自信,那去追也無妨
如果她目前的感情很美滿,就請退開或者是在一旁靜靜等待吧
 
舊 2010-09-29, 10:07 AM #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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