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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ey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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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90
一下說以前沒補助,一下又說有補助,搞屁喔

只能說自作孽,不可活

結果大家都來"以前就有這樣,比照辦理"

如果是天災,我覺得賠倒是可以,畢竟都不是大家願意看到的災難

如果是人禍,於法好像無法要負責人賠,怪不了別人

要就趁機會修法,以後誰錯就讓他死,這樣比較公平
舊 2010-09-28, 12:57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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