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
作者izumo
問題最大的的確是製作的公司~
畢竟人家是付報酬請該領域的專人製作
而且那樣的短片花到30萬....
體委會在發現問題後沒進一步去處裡
反而卻想掩蓋問題 ...大概怕被上面的釘
搞到現在那麼難堪...
|
雖然我們都是局外人,不過我要說明一下。
新聞中的「欣恩影視」是「廣告影片製作公司」,這種都是只負責「拍攝與製作」,他們是專業的影片製作公司,但想腳本的通常不是他們。
第二點,電視****影片,30萬的製作預算是低到可笑的地步,通常的30秒****預算,大多都有100萬以上的製作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