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qookap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0
文章: 511
這間是常常這樣玩嗎.....可以收集之前那些也被這樣玩過的人,因為不起訴,所以代表根本不成立這件事情,如果這樣的例子不只一個,那就表示有誣告的嫌疑,並且其他人都是和解的,表示這代理商在惡搞。

以這個代理商惡性誣告影響他人權益,並且影響比如工作學業這個角度出發不知道可不可行?因為根本就是一次玩一打人的感覺,既然已經不起訴一個,沒道理其他同類型的卻有事情或者要和解。

串聯受害者一起搞回來吧,加油~
舊 2010-09-26, 06:10 PM #13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qookap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