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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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haotommy
State of Emergency 應該可以強迫驅逐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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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的 State of Emergency 分為四類:Public Welfare、Public Order、International、和 War。
四類之中都有禁止進入某些地區,也都有權力發佈撤離令,但是沒有一項是可以強迫驅逐。因為即使是以前的 War Measuring Act,即使戒嚴了軍隊都還是沒有執法權。
妳可以選擇待在家裡。依照 Emergency Act,警方是可以告妳,可是從來沒這樣做過。
當然,要是你撤離了,突然改變心意要回家,會被警方在外面擋住進不去。這是警方可以做到的。
(之前不是才有一個 BC 的人死掉,結果大家開始在爭吵是不是給予警方有權力把人直接拖出來強迫撤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