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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3STYP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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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無苦庵
文章: 1,943
引用:
作者avq522
印象中,如有錯,請指教

給告訴人及被告訴人兩造當事人的判決書,會揭露相當訊息(如姓名、地址)

因為,兩造當事人如有不服要上訴,就要被上訴對象個人(或法人)資訊

至於公告的判決書,會用OO方式來保護個人資料

以上


但這真的是好的方式嗎?

多少挾怨報復是這樣來的?
 
__________________


10年
舊 2010-09-24, 09:41 PM #7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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