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
作者P&W
人都管不好了,還花錢管到動物去,還不如成立外勞警察跟勞基法警察∼∼ 
|
之前有個常見的萬年論調→「還有小孩沒營養午餐吃,還去搞這些OOXX(可代入國家大事或市井小事)」。這社會本來就不會有什麼是已達完美的,某項事物沒有達完美前就不能作其他的事的話,社會應該很難運作下去。或許可以說資源應該依照輕重緩急作分配,看看預劃動保警察的數量,和台灣的動物問題(光是棄養就夠嚴重了),我想這個分配只會嫌少而已。
再者,請先思考一下動物保護法管的是動物、還是人?會虐殺動物、棄養動物、放任動物亂大便不清理...的,不都是人嗎?會虐殺動物的人通常都有些問題,放任不管對你我本身和周遭親友都有可能是個危安因素。而棄養或不管理好自己動物的人,也會影響你我的生活環境。如果真有心成立可以執行公權力的組織,再搭配合宜的修法使公權力能發揮,那我是樂見這樣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