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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enx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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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7
引用:
作者Totenkopf
向失主索討三成酬謝金是法所明定的權利
你舉的例子趁人之危要脅****是依據哪條法律呢?
如此比喻簡直不倫不類

把跟你不同見解的網友稱之為”一堆智商有問題的人”
把別人的發言稱為”屁道理”、”狗屁”
居然還侃侃而談大論道德,看來當真可笑
你對別人基本的尊重在哪裡?你在公開場所言行的禮貌在哪裡?


如果今天的問題是個數學題,
那我把整個運算拆開來討論,其結果也絕對不變.
就好比前面加減乘除的數字不管再多再大,
我一定可以憑藉最後面的(加減乘除)*0 斷定 其結果是0

但是現實生活不是數學題
請記住一句話:看得越遠,想法越正確.
我今天下軍棋,想把對方的車吃掉.
你跟我說,我如果吃了對方的車,那再下5步棋,我就會被將軍.
那我要只考慮眼前的車,還是想遠一點,考慮後5步的將軍?

所以事情很明顯呀
我只狹義地評論[撿到錢要求報酬合不合法].
對,學姊有資格開口要求.

那如果我把學妹的經濟問題考慮進去呢?
丟了錢的確要檢討,我當初看到新聞,我心中也是罵這學妹根本腦殘.
可是我要一個貸款繳學費的女生花1萬2去檢討她這個過失.
你覺得合理嗎?

我如果跟學妹說,法律有條文明訂 學姊有權利開口跟你討1萬2
所以你貸款的4萬,要給學姊1萬2.
至於你給了學姊1萬2,而導致你貸款的錢不夠繳學費.那是你家的事情.

我為了自己的理想,
為了自己希望大家都照法律走的理想.
不顧學妹現實的死活.

這樣的我,還有良心可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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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無德 , 政無能 , 法無衡 , 民無腦 .
舊 2010-09-17, 01:56 PM #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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