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_CHANEL_
New Member
 
_CHANEL_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7
引用:
作者G最高
不知道這樣可不可以反告學妹誣告....
這個用錢好像就沒辦法解決......

這新聞教我們知道,我們的人民就是這樣的素質來的
就別怪那些司法人員了

其實這法也沒必要去修
會還的人就會全還,不會還的人就不會還
學姐這種情形說真的還真是特例
如果刻意去修法,反而連這種極罕見的特例都會完全消失

的確可以反告誣告.....

搶奪跟強盜,有什麼證據可以證明...
反而去警察局報案,有報案證據妳誣告
舊 2010-09-17, 01:31 AM #28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_CHANEL_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