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紅圈有鋼筋的地方才是建物的結構,其他紅色長條狀方形H型鋼是水平支撐,
屬於地下室開挖的安全措施,是假設工程的一種,地下室完成後就會拆除,
與完工後的建物結構無關。
照片中的柱子蠻大支的,不是7樓結構會用的大小(太大了),
恩...鋼筋綁到這麼高了,模板也釘到這麼高了,
如果建照還沒變更完成的話.....應該有偷跑,反正地下室應該不需要報查驗(北部是如此),
但這要去告發嗎??
很多的災變都是發生在地下室開挖、興建過程中,
像地基掏空,地層下陷、沙湧等,進而造成鄰房傾斜、損害,
所以,地下室開挖才會需要這麼多支撐,撐住四周地層,
但地下室起來後就會安全很多,我住旁邊的話,我會希望地下室趕快蓋好。
但如果版主你有其他考量,就請你自行判斷了!
在北縣告發的結果是,停工、建築師違規記點、好像還有罰鍰(不過不多,這部分記不是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