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e.oo
全民選的立法委員所審出來的法案叫正義, 還是大眾的同情叫正義 ?
省省, 別想了, 這根本是一個有問題的"間題" , 正是媒體要挑起同情與正義之間的衝突, 試圖讓無知的觀眾陷入二分法的思考模式中.
試想看看, 如果學妹是富貴人家, 隨便出手幾十萬, 這話題吵得起來嗎 ? 這30%馬上變成"剛好而已".
我一直認為正義是正義, 同情是同情, 這是兩回事, 各有其方法, 必要時須並行, 不互相排擠.
同情是好事, 但不能用扭曲正義的方法, 來施展同情.
同情是需要實際的付出才有用處, 不是光用嘴巴說: 『你好可憐, 我很同情你, 你所做的都是對的, 所以對方一定都是錯的, 你不用對自己的錯負責, 對方負責就好了』.
就算你不願實際付出, 也不要用二分法, 論斷一件事, 濫用同情扭曲正義.
大家都說學姊這樣叫不道德, 好吧, 我很認同, so what ?
利用大眾的同情, 扭轉在法律上的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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