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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nousde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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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joe.oo
全民選的立法委員所審出來的法案叫正義, 還是大眾的同情叫正義 ?

省省, 別想了, 這根本是一個有問題的"間題" , 正是媒體要挑起同情與正義之間的衝突, 試圖讓無知的觀眾陷入二分法的思考模式中.

試想看看, 如果學妹是富貴人家, 隨便出手幾十萬, 這話題吵得起來嗎 ? 這30%馬上變成"剛好而已".

我一直認為正義是正義, 同情是同情, 這是兩回事, 各有其方法, 必要時須並行, 不互相排擠.

同情是好事, 但不能用扭曲正義的方法, 來施展同情.

同情是需要實際的付出才有用處, 不是光用嘴巴說: 『你好可憐, 我很同情你, 你所做的都是對的, 所以對方一定都是錯的, 你不用對自己的錯負責, 對方負責就好了』.

就算你不願實際付出, 也不要用二分法, 論斷一件事, 濫用同情扭曲正義.

大家都說學姊這樣叫不道德, 好吧, 我很認同, so what ?

利用大眾的同情, 扭轉在法律上的劣...


撿到了...除非你有付出什麼實際上的損失或是成本
不然就直接一毛不缺的還給對方
這樣....什麼問題都沒有,自己不用冒風險承擔不必要的壓力
對方也不用付出多餘的代價繳學費
WHY NOT?
整件事情跟雙方的背景其實關係不大
管他什麼背景,一開始錢就乾脆的還人
今天什麼事情都沒有

事實上強索賞金會惹人非議這用膝蓋都想的到
學妹會利用這點施壓,學姊會被眾人砲轟搜索
這些完全都是剛剛好而已
但是學妹掉了錢,如果不是真的窮到沒有多餘的錢
也不會找上立委跟記者
與論本來就是會被利用操控的東西
掉了東西尤其是對自己來說很重要的物品或金錢
本來就會用盡一切方法想找回來
這又不是什麼傷天害理的事情,有什麼好批的?

錢本來就是這個學妹的阿,拿了別人的東西本來就該還
不然就是侵占,
做善事會有好報,並不是鐵律,運氣好或許會有金錢上的回報
運氣不好可能就一杯飲料或是啥都沒有
該員把隨緣的東西當成是理所當然的權利
你的講法卻好像是這錢本來就該歸學姊所有
是學妹跟立委利用與論的壓力強搶學姊應得的財物?
這樣對嗎?
舊 2010-09-15, 03:44 AM #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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