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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連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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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0
文章: 13
引用:
作者ywe.
你當他拍電影是在做善事喔.

所以他拿原住民的族名去註冊成商標賺錢是對的?
引用:
作者bxxl
我覺得新聞有點扯太大,

他註冊的是"賽德克•巴萊", 只有"賽德克"是族名,
這就跟永和豆漿跟永和的差別一樣. 永和豆漿早就是商標了.

新聞中有一段
仁愛鄉農會指出,原本計畫在原鄉驛站設置「賽德克.工作室」,專門販售賽德克族的織布、藤編作品,得知商標已被註冊,詢問過律師後,擔心被告,只好更名


請問你認為如果仁愛鄉農會真的成立賽德克.工作室,魏德聖提告的可能性有多高?
舊 2010-09-14, 09:12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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