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事件引爆點的關鍵字:
(1). "法律系" 的 學姊;
(2). 父母 "貸款" 來的 4萬元學費;
(3). 學姊要求 "3成" 賞金;
"法律" 上,學姊 有權利要求 "3成" 的賞金 ...
然而,道德上,學姊 沒有體恤這 "3成" 是窮苦人家的 "債務貸款","硬要錢" 突顯出 學姊 缺乏同理心,而且,需要隱姓埋名來掩飾自己的心虛,就是怕引起眾人的公憤。
最後,"法律系" 出身,未來大多會成為法律人,現在大環境的氛圍,普遍對法律人印象不佳,此刻會這麼受人矚目,那就是起因於 種種 的玩法亂象,也因此成為法律人的 "原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