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厝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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厝漢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9
您的住址: 厝漢當然是龜在厝裡
文章: 223
引用:
作者geminiprince


以目前的社會評論氣勢 ...

真要上法院... , 拾獲現金的學姐完全得不到好處...

拾獲現金的學姐主張以法條規定的三成現金的說法...

可能會被法官當面訓斥一番...



我覺的不會耶,法官說不定會 真的判三成給他

當今社會的法官 不都是 xx出名嗎!? (怪了 怎會被消音,我又沒說不好的話)@@ 不要告我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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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你努力,都不一定會成功的世界~~~~~~~~~
舊 2010-09-14, 03:46 PM #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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厝漢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