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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幸福久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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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110
引用:
作者電子庫房
為何突然改變態度?.....還不是顧忌以後在台灣社會難以立足....衡量起來這幾萬塊是相對小利....才不甘願放手(怕拿了錢學妹倒耙她吧)....別說這條法有爭議......這種心態的人是未來的法律人這才令人害怕..


這種事在系上一定會傳開....太機車了...版上竟然還有人在想學姐是不是正妹?....這種人再美...有這麼醜陋的心.....嘔!!!


早上看報,有消息指出,學姐是有條件歸還,說是學妹不得透露兩人資料,
若學姐被人肉搜索出來,一定要回3成打賞(這算恐嚇嗎?)。

不知真的假的,報紙說的

不過這種人在商場職場一定如魚得水賺飽飽!祝福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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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0-09-14, 12:29 PM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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