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小建
1- 阿玉並非因奢侈品等花費而有卡債,而是為了 "維持生活&生命"
2- 阿玉有主動透過基金會跟債權銀行協商,因 "銀行設限過多" 而破裂
3- 法官也審閱過阿玉的生活狀況及 "社會補助",發現其維持生活 "必要開支" 都成問題了,但他仍盡力清償債務
4-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實施後,至今聲請更生和清算程序的案件數越來越少,主因是債權銀行刁難,導致協商不容易達成
5- 之前會爆發出卡債風暴,甚至導致修改相關法律調整循環利率的其中一項主因便是 "銀行循環利息" 高到可怕,實際上跟高利貸快沒兩樣了
批判之前,請別忘了上述幾點;更別忘了法官看過更多該案子更詳細的資料,也別忘了今天阿玉是仍盡力償債&主動跟銀行協商仍被刁難而最後走上法院這條路的...
不少批判的網友,可能這輩子到今天,都有不錯的家庭、工作、收入... 從沒面臨過生活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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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子判銀行應該給予婦人債務協商的權利,減低利率,這點大家都同意的
但是不可能你連最起碼的本金都要一筆勾銷吧?
說真的我覺得不可能一毛錢都不還的,應該是法院要求銀行不得給予高利率與刁難更生清算,我猜新聞寫錯要不然就是寫得不清楚,讓人誤會罷了
您不要急著就認為網友都過得很好所以沒同理心好嗎?您要不要去找一找判決書,您既然發文,又認為法院一定是免除所有的債務,請去找判決書來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