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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見禽獸性侵案件,法官該不會又要放大絕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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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rcgd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1,141
1.我認為在這個討論區,只有站長有資格用"侵門踏戶"這個詞。
2.我認為開個帖,然後指控持不同意見者為"侵門踏戶",很不理智。
3."吧"後面接驚嘆號,屬於挖苦他人的"反諷法",並非"疑問句"。
4.為了減少摩擦,增進和諧,我們必須努力培養雅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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髒手很難把東西洗乾淨
2010-09-14, 01:15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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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rcg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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