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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event
不回應你不代表你可以侵門踏戶,要伸張理念麻煩請自己開版,不要利用別人的版來發揚自己的偉大事蹟,我一點都沒興趣也不想知道
嘴臭不一定是講髒話,罵人不一定要帶髒字,請問是誰先沒有尊重人??
已經傷害人了還叫人再好好的看一次,就好比請被害人上法庭指認是不是被這個人傷害,就說沒同理心多說無益
回歸主題,如果不是一連串的台灣司法問題(法官收賄及恐龍法官的判決),讓我這個老百姓對台灣的司法信心盪到了冰點,我也不會發這篇文諷刺,我也不懂法律,但萬一遇到司法問題時也希望法官能做出公平合理的判決,這應該是合情合理的訴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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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李麥克,也沒說錯,而且一開始他的回文,也沒罵你,也沒酸你,
只是請你在討論這件事時,理性的去思考及討論,不要先入為主,未審先判而已,
假如,今天,你是這個案件的承審法官,你連卷證都還沒閱到,也還沒開始審理,
就連判決都還沒判決,結果,就被民眾說你是恐龍法官,
我想請問一下,你心裡作何感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