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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event
不回應你不代表你可以侵門踏戶,要伸張理念麻煩請自己開版,不要利用別人的版來發揚自己的偉大事蹟,我一點都沒興趣也不想知道
嘴臭不一定是講髒話,罵人不一定要帶髒字,請問是誰先沒有尊重人??
已經傷害人了還叫人再好好的看一次,就好比請被害人上法庭指認是不是被這個人傷害,就說沒同理心多說無益
回歸主題,如果不是一連串的台灣司法問題(法官收賄及恐龍法官的判決),讓我這個老百姓對台灣的司法信心盪到了冰點,我也不會發這篇文諷刺,我也不懂法律,但萬一遇到司法問題時也希望法官能做出公平合理的判決,這應該是合情合理的要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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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開篇文,別人離題就要這麼生氣,那我早就氣到瘋了
你不認同我的言論,請回到我針對你發文的主題,不要牽扯到我是在伸張理念
你想要指出司法問題,那也要舉一個正常的例子,舉一個審判結果有問題的出來講
不是只要看到性侵害案件,你就可以拿來對照司法不公,畢竟我說過很多次了,這個案件根本沒有進入司法程序,你的「該不會」只會讓搞不清楚的朋友以為又有恐龍法官
很多網友講的也很清楚,為什麼你引例不當?如果看不下去我的,讀讀其他人講的,會不會稍微理解我一開始根本沒有任何敵意?
另外我奉勸你想想看:如果別人批評你就等於不帶髒字的罵人,那此篇你罵到很多人喔....你所謂嘴臭的定義建議改一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