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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rcg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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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1,141
引用:
作者mrzard
看新聞報導,似乎是成大法律系的學生
果然是學法玩法.....現在才知道可以因對方不同意抽成而扣留
但是,惡法亦法
如果法律站的住,那我猜想這學生的思維是法優先,理情次之
符合歐美先進國家的思緒,但在充滿人性熱情的台灣.....
情理法?法理情?為何理都擺在中間?

  這個"理",通常是使用"道德"去維持的,在道德低落的現代社會,
理永遠只能擺在中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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髒手很難把東西洗乾淨
舊 2010-09-13, 08:02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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