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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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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29
引用:
作者levent
沒~不要誤會,只是對之前的案子表達抗議以及諷刺

那我建議你針對之前那些案子會比較合適

你現在講的,我們頂多只能痛罵惡狼

可是這個案子連司法程序都還沒開始,連要審的法官是誰可能都沒個底,更別說一審的結果

你就開始罵法官,別人會以為你講的這個案子判的也是笨結果...
舊 2010-09-13, 11:07 A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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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Lee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