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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外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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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64
剛剛看了知識+,原來EMAIL也算文書???

這裡

剛剛看了知識+,原來EMAIL也算文書???我是法律白痴,有法律高手可以解釋一下嗎?
如果EMAIL是文書,那以後內容不就不能唬爛?

像:某A君向某阿宅炫耀,他昨天去夜店把了2個正妹,某阿宅覺得很受傷,實際上A君在唬爛...這樣也不可以?
     
      
舊 2010-09-08, 02:20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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