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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Andrew Blake 的攝影棚
文章: 9,201
引用:
作者nomad
啊啊啊~~

法官做成決議,統一解釋這樣子就可以了,連修法都沒必要
那前面那些說要修法才能解決的人全是在騙人的嘛!!
說什麼法官輕判是因為被法律限制,也是騙人的嘛!!!
由此可知,法官明明有著可以自由解釋法條的權力
卻胡搞亂搞,搞到最後把自已的權力都搞丟了,還滿嘴巴謊言一再辯解
人必先自重而後人重
不懂得自重被他人修理,只能說"白目"兩個字


這次輕案事件,不只是法官濫用自由心證的問題,也暴露出法律對於未成年性侵的嚇阻力大大不足,反而有變相鼓勵之嫌 !!

尤其在這陣子美國立法重判針對未滿14歲性侵犯的懲罰性條款之後,對比更是強烈 .... Orz
     
      
舊 2010-09-08, 10:42 AM #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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