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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方宣導~過度追求形成性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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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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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215
引用:
作者
代代
"參考法條: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第一項第2款
追求與性騷擾的界線在於該行為是否受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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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這下只能等馬子自投羅網
所以帥哥算追求, 醜男算性騷擾?
請大大再賜:
GE 的帥哥醜男黑白影片
2010-09-07, 12:46 PM #
5
super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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