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TRG
哪間醫院的ICU? 還沒回答咧....
胎兒的生存權可以優於母體的健康(生理和心理)考量?
建議去翻翻優生保健法,這才是你該遵守的規則。
第 三 章 人工流產及結紮手術
第 9 條
懷孕婦女經診斷或證明有下列情事之一,得依其自願,施行人工流產:
一、本人或其配偶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傳染性疾病或精神疾病者。
二、本人或其配偶之四親等以內之血親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疾病者。
三、有醫學上理由,足以認定懷孕或分娩有招致生命危險或危害身體或精
神健康者。
四、有醫學上理由,足以認定胎兒有畸型發育之虞者。
五、因被強制****、誘**或與依法不得結婚者相**而受孕者。
六、因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者。
未婚之未成年人或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人,依前項規定施行人工流產,應
得法定代理人或輔助人之同意。有配偶者,依前項第六款規定施行人工流
產,應得配偶之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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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用Google搜尋引擎打入"傳第九例 肉毒桿菌中毒急救"
童綜合醫院,病患是肉毒桿菌中毒,曾處於意識清楚而且插管的狀態,目前尚未完全恢復,母親仍在身旁照顧他
我很懷疑你到底是不是專門跑醫療新聞的記者,從你的語氣得知,妳根本就不像個醫師,到像是個專門挖八卦的醫療新聞記者,而且很喜歡用激將法,專門亂寫亂報一通,假使你把事情張揚開來,讓他和他母親受到媒體騷擾,那我覺得你是個卑鄙小人。
如果你不是記者,那我覺得你是個每天早上待在醫院門診的Propa,連自己的尊嚴都不要,像隻哈巴狗一樣,整天跟在我們醫師屁股後面,搖尾乞憐,希望我們能買進妳們的藥,告訴你,我最討厭的就是propa,不學無術,裝懂!!連自己的尊嚴都不要,甘願當隻哈巴狗,呸!我們看診的時候還跑進來,讓病人懷疑我們是不是藥商勾結,該請藥劑科把他們清除才是!!
我本來不想回妳,因你一開始我們對話時,就欠缺文明人應有的修養與禮貌,但我忍著氣,告訴你是哪家醫院。
一樣是違反希波格拉底的誓言,希波格拉底的誓言是醫師行醫的最高準則,如同中華民國法律的最高準則是憲法一樣。
你的道德標準確實有待加強才是,從一開始我們對話時,連文明人應有的修養與禮貌都欠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