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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32
引用:
作者skydiver
(五)不顧自己或其他人安危。
(六)持續地不負責任。
(七)在傷害、虐待其他人,或是偷其他人的東西之後不會感到悔恨。
如果是扯到感情或任何情感上,這樣的人實在是很多
引用:
作者stylus
個人覺得, 孔子把道德用一句話就講完了
「己所不欲, 勿施於人」
把這個標準提高了, 就是道德
把標準降低了, 就叫法律
這東西並不會過時, 只是標準會變動
想要晚上睡得安穩一點, 老來不用擔心受怕
標準提高一點是絕對沒錯的啦!
不不不
簡單拿例如上面的感情的例子來說好了

如果說搞背叛或者牽拖..脫罪化一點說是後悔好了,結果把一個人給弄死了
在以前無論是男是女,把人家搞死了,大都會被人家質疑
結果可能到老死之前,偶而心裡都會覺得愧疚於一個家庭

但是在現在,除了死者家屬會怪你,不過畢竟對方又不是你親手殺死了,所以也站不住腳
要怪也沒辦法在你身邊影響你
然後你身邊的親朋好友可能會帶你逃出這片哀愁的天,跟你說其實都是對方不好,想不開等...
帶你出去玩,讓你心情快樂
可能過幾個月、幾個星期就忘光了,像那種馬上就要結婚的就更不用說了
天天一覺到天亮,每天快樂自在,沒旁人提到也直接忘光光

不過會發生這種事,也的確是兩邊都有或多或少的問題,不可能是只有單一邊
雖然生死國度不同,哀愁也不能彌補,不過就這樣,好像和自己完全無關似的,有點扯...

所以說這種道德變化也真是無厘頭
像這種情形一樣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我想年代不同,也不會有人願意這樣被對待
但是不同年代,能睡好覺的人可能不一樣
到頭來還真的是百般逃不出"自私的利益"問題
就算不是自己,也是自己身邊的人,保護過了頭
舊 2010-09-06, 02:31 PM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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