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kydiver
(五)不顧自己或其他人安危。
(六)持續地不負責任。
(七)在傷害、虐待其他人,或是偷其他人的東西之後不會感到悔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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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扯到感情或任何情感上,這樣的人實在是很多
引用:
作者stylus
個人覺得, 孔子把道德用一句話就講完了
「己所不欲, 勿施於人」
把這個標準提高了, 就是道德
把標準降低了, 就叫法律
這東西並不會過時, 只是標準會變動
想要晚上睡得安穩一點, 老來不用擔心受怕
標準提高一點是絕對沒錯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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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不不
簡單拿例如上面的感情的例子來說好了
如果說搞背叛或者牽拖..脫罪化一點說是後悔好了,結果把一個人給弄死了
在以前無論是男是女,把人家搞死了,大都會被人家質疑
結果可能到老死之前,偶而心裡都會覺得愧疚於一個家庭
但是在現在,除了死者家屬會怪你,不過畢竟對方又不是你親手殺死了,所以也站不住腳
要怪也沒辦法在你身邊影響你
然後你身邊的親朋好友可能會帶你逃出這片哀愁的天,跟你說其實都是對方不好,想不開等...
帶你出去玩,讓你心情快樂
可能過幾個月、幾個星期就忘光了,像那種馬上就要結婚的就更不用說了
天天一覺到天亮,每天快樂自在,沒旁人提到也直接忘光光
不過會發生這種事,也的確是兩邊都有或多或少的問題,不可能是只有單一邊
雖然生死國度不同,哀愁也不能彌補,不過就這樣,好像和自己完全無關似的,有點扯...
所以說這種道德變化也真是無厘頭
像這種情形一樣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我想年代不同,也不會有人願意這樣被對待
但是不同年代,能睡好覺的人可能不一樣
到頭來還真的是百般逃不出"自私的利益"問題
就算不是自己,也是自己身邊的人,保護過了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