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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鬼島-高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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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FD3STYPER
先說明一下, 我的車上跟身上都有會致命的武器, 這表示那些東西並不是防狼噴霧而已.

所以,

剛剛那位駕駛因為有行車紀錄器, 所以他會停, 我車上的還沒來.

1. 外側車道想左轉, 我會看狀況, 早早打方向燈我就讓了, 搞不好人家真的外地來的.

2. 非常沒有禮貌硬切的, 我也是叭.

3. 對方下車自己在車上, 記得, 車就是最好的武器.

4. 但是能閃過走掉就走掉.


***長回的意外讓人覺得理性,是因為結婚了的關係嗎
不過留在車上能閃能走最好,真的沒必要硬著幹
舊 2010-09-02, 03:19 PM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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